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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企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广州企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5-12-23 18:09:33

广州企业发票丢失后,应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以避免税务风险、信用扣分或行政处罚。以下是系统化处理流程,适用于空白发票或已开具发票的丢失情形:

一、立即采取的措施
1. 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2. 判断发票类型
空白未开具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
已开具但未交付/已交付的发票
不同类型处理细节略有差异。

二、线上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推荐方式)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步骤:
1.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2. 路径:【我要办税】 → 【事项办理】 → 【发票】 →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
3. 点击【新增】,选择挂失类型(如“丢失”)、缴销类型(如“空白发票丢失”)
4. 填写详细信息:
发票代码、号码
份数、开具状态(是否已开)
丢失时间、地点、原因说明
5. 上传附件(如情况说明、经办人身份证等)
6. 提交后,税务机关一般在 1–3个工作日内审核
✅ 提示:也可通过微信“粤税通”小程序办理,路径为:【企业业务】→【涉税事项】→【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三、是否需要登报声明?
部分地区(包括广州)已取消强制登报要求,但若税务机关特别要求,或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主动登报。
登报内容需包含:
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丢失发票类型、代码、号码、份数
声明“作废”
登报渠道: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叮咚办”等小程序,在《中国税务报》或本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费用约 100–200元。

四、特殊情形处理
情形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同时丢失
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作为:
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
退税或记账凭证
情形2:仅丢失抵扣联或发票联
丢失抵扣联 → 用发票联复印件抵扣
丢失发票联 → 用抵扣联复印件记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如2020年第1号)相关规定

五、后续注意事项

1. 配合税务核查:如被要求提供进一步说明或接受处罚(若属管理不善),应积极配合。
2. 加强内控:建议建立发票领用登记制度,优先使用电子发票降低风险。
3. 保留证据:保存好挂失回执、登报原件、沟通记录等,以备后续查验。

六、咨询与帮助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国通用,可转接广州税务
主管税务所:联系所属区税务局(如天河区、越秀区税务局)获取属地指导

如您能提供具体发票类型(如“空白专票”还是“已开普票”)、是否已交付客户等信息,我可以给出更精准的操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