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产生的可退税额不能用于抵减下一年度的应纳税款,纳税人必须及时申请退税。以下是具体规定及依据:
⚖️ 1. 政策核心规定
• 禁止抵减:自2021年度汇算清缴起,企业预缴税款超过年度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不再允许抵缴下一年度税款,而是要求纳税人必须申请退税。依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第二条。
• 退税时效性:纳税人需在汇算清缴期内(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完成申报并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
⚠️ 2. 政策变化与背景
• 新旧政策对比:
◦ 旧政策(2021年前):允许纳税人选择退税或经税务机关同意后抵减下年度税款(依据国税发〔2009〕79号)。
◦ 新政策(2021年起):取消抵减选项,强制要求退税,旨在减轻企业资金占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 3. 特殊情形:汇总纳税企业
• 对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额时,需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就地办理退税,不能自行抵减下年度税款。
💡 4. 操作建议
• 及时申请退税:企业完成汇算清缴后,若申报表显示可退税额,应主动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税申请。
• 账户一致性:退税账户需与原缴税账户一致;若不一致,需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 三年追溯期:多缴税款自结算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退还,逾期将丧失权利。
💎 核心要点总结
情形 是否允许抵减 依据文件 操作要求
汇算清缴多缴税款 ❌ 禁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必须申请退税
预缴多缴税款 ❌ 禁止 同上 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
汇总纳税企业 ❌ 禁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总/分支机构分别办理退税
💎 例外说明
若企业既有应退税款又有历史欠税,可申请先抵后退(即退税优先抵扣欠税),但抵减范围仅限于本企业历史欠税,不可用于抵减未来税款。
建议企业密切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实操指引,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