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升级为公司的手续可参考以下步骤办理,需结合地方政策调整:
一、核心流程要点
注销个体户
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取得《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可沿用原个体户字号(需未被占用)或新名称。部分地区支持同步办理“个转企”变更登记,沿用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
准备公司设立材料
基础材料: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经营场所证明。
特殊要求:若涉及前置审批(如食品、消防),需同步提交许可证变更文件。
转型证明:部分地区需在设立材料中备注“由某个体户升级成立”。
提交公司注册申请
通过商事登记系统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后续手续
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及税种核定;
变更原个体户的社保、商标等权益至新公司。
二、需特别注意的条件
主体资格要求
个体户经营者必须转为公司股东之一,家庭经营需全体成员同意;
转型前后经营场所、前置许可项目原则上需一致。
合规性要求
个体户需无工商或税务异常记录,且债权债务已妥善处理。
注册资本与责任
公司需明确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差异化政策参考(以部分城市为例)
深圳:支持“个转企”同步办理,需预约辖区窗口提交材料;
淄博:可通过“一件事”服务集成办理,保留原成立日期和信用代码;
上海:转型后需完成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备案三项必要程序。
提示:具体材料清单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或拨打12345查询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