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发票抵扣,需遵循国家统一的增值税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地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流程。以下是截至2025年12月的最新、完整抵扣流程:
一、前提条件
1. 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2. 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主要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电子专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特定类型)
其他税务部门认可的抵扣凭证
3. 所购货物/服务用于应税项目(不得用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非应税用途)。
二、抵扣操作流程(以广州电子税务局为例)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税务数字账户”
网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使用企业法人或办税人员身份登录。
第二步:进入【税务数字账户】→【发票用途确认】
自2024年起,全国推行“税务数字账户”,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已整合至此。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 → 税务数字账户 → 发票用途确认 → 抵扣类勾选
第三步:勾选可抵扣的进项发票
1. 设置开票日期范围(通常为当月或上月取得的发票)。
2. 系统自动列出待勾选发票,核对发票信息(购买方名称、税号、金额、税额等)。
3. 勾选需要用于本期申报抵扣的发票。
4. 点击【提交勾选】→ 输入密码或验证码 → 完成确认签名。
✅ 注意:勾选截止时间为申报期结束前(通常为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第四步:生成并下载《抵扣统计表》
在“发票用途确认”页面可查看已确认的抵扣数据。
系统自动生成可用于申报的汇总信息。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申报时:
1. 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申报】。
2. 系统自动带入已勾选确认的进项税额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3. 核对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等数据。
4. 提交申报并缴纳税款(如应纳税额为正);若为负数,则形成期末留抵税额,可结转下期或申请退税。
三、特别提示(广州地区适用)
1. 留抵退税政策(2025年9月起施行)
根据广州市转发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8月22日发布):
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4类行业:可按月申请全额留抵退税。
其他符合条件企业:满足连续6个月留抵且新增≥50万元,可按比例(60%或30%)申请退税。
需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且无骗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记录。
广州企业如符合条件,可在完成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退抵税(费)申请】模块提交留抵退税申请。
2. 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效力相同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无需打印认证,直接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即可抵扣。
不再有“90天认证期限”限制,但需在申报前完成勾选。
3. 异常发票处理
若发票状态为“异常”“失控”“作废”等,不得抵扣。
如已勾选但后续发现不符,需在申报前撤销勾选,或做“进项税额转出”。
四、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 ------
小规模纳税人能抵扣吗? ❌ 不能。只能按简易计税,取得专票也不能抵扣。
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般不行,除非是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行费电子普票等特殊情形。
忘记勾选怎么办? 可在后续属期补勾选,但只能在未申报前操作;已申报则需更正申报。
抵扣后发现发票有问题? 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并联系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如需进一步操作指导,可拨打广州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
📌 温馨提醒:2025年12月为年度最后一个申报期,请确保全年进项发票及时勾选,避免跨年无法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