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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发票:个人提供服务未开票如何代扣?
劳务报酬发票:个人提供服务未开票如何代扣?
发布日期:2025-06-11 09:48:38

好的,个人提供服务但没有开票的情况下,支付方(公司或单位)依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义务。不能以“对方没开发票”为由拒绝代扣代缴。

以下是具体的操作要点和流程:

📌 核心原则

代扣代缴是法定义务: 支付方(付款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时,依法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发票与扣税义务独立: 代扣代缴义务的存在与否,与对方是否开具发票没有直接关系。即使对方暂时未开发票,付款方也必须代扣税款。

后续发票问题: 没有发票可能会影响支付方做账(无法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但这免除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支付方应敦促收款人补开发票。

🛠️ 具体操作步骤(企业支付给个人)

确认关系: 明确该个人与公司是劳务关系(非雇佣关系),支付的是劳务报酬(非工资薪金)。

收集信息(必备): 要求收款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信息(用于后续可能的退税或申报需要)。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预扣预缴阶段):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额 - 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额 × (1 - 20%)

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2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30%,速算扣除数2000元

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元

根据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

扣除税款并支付净额:

在支付劳务报酬款项时,必须按照计算出的税款金额从中扣除

实际支付给个人的金额 = 约定的劳务报酬总额 - 代扣代缴的个税金额。

申报与缴税(关键!):

新增人员: 在扣缴端中添加该个人(劳务提供者)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如果以前报过工资薪金且非雇员,可以直接选择。

申报项目: 在申报表中选择“劳务报酬(一般劳务、其他非连续劳务)”所得项目。

填写信息: 填入本次支付的收入金额(含税的总额,即扣除前的金额)。

系统计算: 系统会根据填写的收入额(不含税收入+税款,或直接填含税总额),自动计算出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生成申报信息: 系统会生成申报信息,包括收入额、扣除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税款等。

在线缴款: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在线缴税。

渠道: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申报。

方式:

时限: 必须在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完成申报并缴纳入库。

凭证获取:

与个人签订的劳务协议/合同(如有)。

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或支付记录)。

敦促个人尽快补开劳务费发票给支付方(用于入账列支成本)。

完成申报缴税后,系统里会有完整的申报记录,这是扣缴义务履行的法定凭证。

同时,支付方应保留:

📜 关于发票问题

个人需补开发票: 支付方(公司)在完成代扣代缴后,仍应要求个人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品目一般为"劳务费"、"服务费"等),开具给支付方。

代开发票可能涉及其他税费: 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时,通常需要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30万以下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这部分税费一般由开票人(收款人)自行承担(除非协议约定由付款方承担)。

发票是入账关键: 支付方必须取得合规的劳务费发票,才能将该笔支出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成本费用进行税前列支。没有发票,即使扣缴了个税,这笔钱可能无法抵减企业所得税,对公司很不利。

⚠️ 重要注意事项与风险

不代扣代缴的法律风险: 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税务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滞纳金)。个人最终被追缴税款时,扣缴义务人可能要承担责任。

税款来源: 代扣的税款必须是从支付给个人款项中扣下的。公司不能垫付此税款(否则相当于增加了个人收入,要重新计算)。

次年汇算清缴: 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与其综合所得(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你代扣预缴的税款会纳入汇算清缴计算。

小额零星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18年28号公告),收款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其中,“小额零星经营业务”通常指单次不超过500元。但请注意:

这条主要解决的是支付方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问题,即使单次不超过500元(自然人不超起征点,通常也免增值税),如果支付金额达到了需要缴纳个税的标准,支付方依然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除非该所得本身免税)。

实际操作: 对于单笔500元以下的劳务支出(且提供收据),很多企业在内部审批流合理的情况下可作为费用报销入账(凭收据),但同时应确保这种小额劳务报酬确实未达到个税起征点(800元)且计算应纳税额为0,并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申报(即使税款为0,也应如实申报所得项目,金额填列)。对于金额稍大或有疑问的,稳妥起见还是走代扣申报流程并要求取得收据。对于明确需要缴纳个税的(比如单次收入超过800元),则无论金额大小都应代扣代缴。

📝 总结

必须代扣: 不管对方开不开票,支付方在支付劳务报酬时必须按规定计算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必须申报缴纳: 代扣的税款必须在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并缴纳入库。

必须收集信息: 收款人身份证号必不可少。

必须取得发票(重要): 强烈要求收款人补开增值税普通劳务发票,作为支付方财务入账和税前列支成本的合法凭证。

风险规避: 不代扣不申报会面临税务处罚风险;没有发票会导致支付方无法列支成本费用。

务必按照上述流程操作,确保企业履行了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如果对具体操作或复杂情况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