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认知里,企业与税务机关产生涉税争议时,往往意味着即将开启一场耗时耗力的“拉锯战”:从陈述申辩到行政复议,乃至对簿公堂,流程漫长、成本高昂,甚至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声誉。
如今,这一传统路径正在被一种源自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智慧的新模式所改变——“枫桥式”税务所的建设和落地,为企业高效、平和地解决涉税争议,开辟了一条全新的“高速路”。
一、何为“枫桥式”税务所?
“枫桥经验”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浙江枫桥,其核心精髓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其理念融入现代税收治理,便形成了“枫桥式”税务所。
它并非一个独立的机构,而是一套植根于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机制和理念。其核心目标是:将涉税争议最大限度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阶段。它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警、事中调解、事后回溯”,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治理”。
二、新路径“新”在何处?与传统方式有何不同?
与传统争议解决方式相比,“枫桥式”税务所提供的新路径具有显著优势:
特征 传统路径(复议/诉讼) “枫桥式”新路径
核心理念 裁决、判决 调解、协商、溯源治理
介入时机 争议发生后,甚至矛盾激化后 争议萌芽期、事中阶段,提前介入
解决场所 上级机关、法院 基层税务所内、“家门口”
主导角色 律师、法官 税务调解员(由业务骨干、公职律师等担任)
解决成本 高(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声誉成本) 低(效率高,关系损伤小)
关系结果 对抗性,可能造成税企关系紧张 非对抗性,致力于修复和构建和谐互信的税企关系
最终效果 判定对错,但可能“案结事未了” 事了心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如何运作:为企业铺设的具体“新路径”
1. 前端预防,打造“税法加油站”:
“枫桥式”税务所注重源头防控。通过纳税人学堂、政策精准推送、风险提示等方式,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税法,从源头上减少因“不知不懂”而产生的失误和争议。
2. 中端调解,设立“税务调解室”:
当争议苗头出现时,企业不会直接被推向执法程序。税务所会启动调解机制,由专业的调解团队(通常由税政专家、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组成)组织税企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员会站在中立角度,厘清事实,解读政策,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通过补充申报、修正数据等方式化解分歧,避免案件升级。
3. 后端回溯,建立“问题发现机制”:
每成功调解一个案例,都是一次宝贵的经验。“枫桥式”税务所会分析争议产生的原因,如果发现是政策解读不清或系统操作不便等共性问题,会向上级反馈,推动政策的优化和完善,从而减少未来同类争议的发生,形成治理闭环。
四、对企业的意义与启示
“枫桥式”税务所的落地,对企业而言是重大利好。
• 降低了争议解决成本:企业无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应对冗长的程序,可以更专注于自身经营。
• 提供了更柔性的解决方式:协商调解的氛围更宽松,企业可以更自如地表达诉求,保护了商业声誉。
• 构建了新型税企关系:从过去的“管理与被管理”转向“服务与合作”,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对于企业来说,应积极了解和利用这一新机制:
1. 遇到问题先沟通:主动与税收管理员或税务所指定的调解员联系,尝试首先通过沟通解决。
2. 信任基层解决能力:给予基层税务所充分的信任,相信其有意愿也有能力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
3. 注重合规前置: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政策辅导和风险提示,将合规工作做在事前,享受“无风险不打扰”的安宁。
结语
“枫桥式”税务所的推广,是税收治理现代化的一次深刻变革。它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冰冷的税收执法中,用“和为贵”的智慧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了一条更高效、更经济、更人性化的争议解决新路径。这不仅是方法的创新,更是理念的升级,标志着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新格局正在加速形成。